市售貢丸、鵝肉、鴨蛋被檢出違規藥物殘留,防檢局表示,違規商品中有5件已追查到來源牧場,另外4件仍持續追查供應貨源中;防檢局重申,獸醫師及養殖業者應避免藥物不當使用,造成民眾健康負擔,而使用未經核准的動物用藥品最高可罰30萬元。
防檢局表示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抽驗出9件不合格的市售禽畜產品,違規商品中有5件已追查到來源牧場,另外4件仍持續追查供應貨源中;防檢局提醒,核准的動物用藥都有使用的物種及適應症,養殖業者應合法用藥並遵守停藥期的規定,以免違法受罰。
防檢局指出,違法使用藥物規定的業者,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,另對查獲使用來歷不明及未經核准的動物用藥品者,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,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250萬元以下罰鍰。
食管署檢驗出的9件不合格產品,包括鵝肉5件、鴨蛋2件及貢丸2件;防檢局指出,殘留於鵝肉和鴨蛋中的抗生素「氟甲磺氯黴素」及「甲磺氯黴素」雖屬核准使用藥物,但並沒有核准使用於鵝及產蛋中蛋禽使用;而2件被驗出藥物殘留的貢丸,其中1件含有動物鎮定劑Azaperon,雖為准用藥物且訂有殘留標準,但殘留量超過標準;另1件被檢出含有公告禁藥的抗生素氯黴素。
為能有效監督畜禽養殖業者用藥,防檢局說明,今年辦理505件鵝肉藥物殘留監測、117件鴨蛋藥物殘留監測、3,457件氯黴素殘留監測計,其中確查有5件鵝肉、10件鴨蛋不合格案件,而各縣市政府已依法裁罰,並追蹤輔導改善用藥情況;防檢局表示,大多數國產畜禽產品為抽驗結果合格,消費者可選購經品質認證標章的產品